望城经开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推动望城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结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望城经开区拟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该基金的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湖南望城兴望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兴望产业基金”)。
(二)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三)基金总规模:50亿元人民币。
(四)出资方案:基金总规模50亿元,望城经开区财政及其下属国资平台出资90-95%,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资5-10%;望城经开区与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基金需求和投资项目进度适时同比例出资。
(五)基金注册地:望城经开区。
(六)基金存续期:存续期为15年,自基金首期实缴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为9年,退出期6年。根据项目退出进度,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最多延期2次,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
(七)投资方向及范围:重点投资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医疗器械、绿色食品等符合望城经开区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八)投资方式及投资决策
1.投资方式:按“1+X+N”整体架构,即“1支兴望产业基金+X支基金直投或项目专项基金+N支市场类参股子基金”。(1)基金直接投资:兴望产业基金直接投资产业项目,原则上主要投资初创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新增落户园区和园区存量扩产升级项目,重点投资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和医疗器械、绿色食品等行业;
(2)投资专项基金:由兴望产业基金与特定社会资本、上级引导基金共同组建专项基金投资产业项目,原则上主要投资社会效益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新增落户园区和园区存量扩产升级的重大招商项目;
(3)投资子基金:由兴望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或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园区产业链上下游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管理;返投比例不低于兴望产业基金出资额的1.2倍。
2.兴望产业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3.子基金投资决策。原则上按照子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决策机制执行。
(九)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原则上按《长沙市政府投资基金实施细则》执行,分段收取,基金实缴金额10亿元以下(含)的部分,原则上按不高于投资基金实缴规模的1%计提;10-20亿元(含)的部分,按不高于投资基金实缴规模的0.9%计提;20-30亿元(含)的部分,按不高于投资基金实缴规模的0.8%计提;30-40亿元(含)的部分,按不高于投资基金实缴规模的0.7%计提;4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不高于投资基金实缴规模的0.6%计提。具体情况根据后续同基金管理机构谈判确定。每年管理费20%部分与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十)退出机制
兴望产业基金直接投资的项目退出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并购、股东、股权转让等市场化退出方式,兴望产业基金从项目专项基金或子基金的退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方式执行。若因国家相关政策重大变化导致基金存续受限,可协商启动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十一)考核评价机制
兴望产业基金绩效评价从政策效果、经济效益、管理效能三个维度展开,重点关注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和引导效果;考核评价采取年度考核和整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条件
(一)实缴资本: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资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机构登记五年及以上。
(三)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具备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
(四)团队配备:(1)管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2)具备3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财会工作或相关业务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相关资格证书。
(五)管理能力:管理机构累计实际管理各类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50亿元或累计实际管理各类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5亿元。
(六)投资能力: 管理机构过去3年(2022年至今)累计投资案例不低于8个或不低于1个上市项目(含已过会)或其他成功退出案例,具备较强的行业研究和项目挖掘能力。
(七)综合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较好地为被投企业提供投后增值服务。
(八)出资能力:管理机构与关联方合计认缴10%。
(九)其他要求: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公告。本公告在望城经开区门户网站、微信官方公众号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8月7日始,至2025年8月18日止。
(二)报送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在2025年8月19日上午10:00前,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详见下文及附件)。
(三)材料初审。由初审小组对材料进行初评。小组依据申报要求材料对全部申报机构进行初审,对入选申报机构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调查,评选出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
(四)评委评审。由五名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经过核实调查且符合审核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评审采用评议申报材料与现场磋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给出基金管理候选机构名单建议。
(五)尽调与审批。望城经开集团对基金管理候选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尽调报告,报望城经开区党工委审批。
(六)结果公示。将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名单通过望城经开区门户网站、微信官方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兴望产业基金管理机构。
四、申报材料提交及受理
参与单位需根据申请资料目录(附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申报材料要求准备齐全,填写规范(签名齐全/盖章齐全/日期齐全),不能留白,不符合的应直接划掉或填写“不适用”。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装订),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纸质版应盖有申报机构公章,纸质版侧边应加盖骑缝章(公章),用文件袋装好封贴,贴纸上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现场提交,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现场材料提交和截止时间:8月19日上午9:30开始接收资料,上午10:00截止不再接收。
(三)材料受理后,初审小组对申请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筛选,并现场组织磋商。
(四)材料提交和磋商地址: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指挥中心会议室(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3467619815
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
附件:望城经开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资料目录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7日
相关附件下载:望城经开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资料目录.docx
来源:望城经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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