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近日,漯河交警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6月11日8时许,漯河市南环路与解放路口东丁字路口处,两辆车逆向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锁定涉事车辆豫LD8***3、LD5***5,确认违法事实后,立即通知违法车辆驾驶人万某某、杨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万某某、杨某某称当日早高峰车辆较多,路面通行缓慢,而对向车道上车辆较少,驾驶人万某某、杨某某便图“方便”选择逆向行驶。
民警对万某某、杨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危害性,并对二人分别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漯河交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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