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李朝阳/文图
一份判决并非纠纷化解的终点。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安字营法庭法官张春志通过耐心细致的判后调解工作,成功督促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被告主动履行返还彩礼义务,将“案结事了”落到实处。
该案中,原告小光(化名)因与被告文文(化名)未成功缔结婚姻,小光遂诉至法院要求文文返还彩礼。庭审中,文文以小光“无故退婚存在过错”为由拒绝返还。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往往掺杂情感因素,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庭审前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力求弥合分歧。然而,由于双方各执己见、互不让步,调解未果,法庭依法作出了判决。
判决书送达后,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矛盾并未因判决而完全消弭,“案结事未了”的隐患犹存。为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增加当事人诉累,张春志并未止步于一纸判决,而是紧紧抓住判决生效前的宝贵时机,再次主动介入。
法官针对负有履行义务的被告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明理和判后调解,一方面帮助文文准确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注重法理情理的融合,引导文文换位思考,体谅双方在婚约解除后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社会压力。最终,文文的心结解了,并在调解成功的当天,将判决确定的彩礼款项全额退还给了小光。这起一度陷入僵局的纠纷,在法官判后锲而不舍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镇平县法院始终秉持“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时,不满足于程序性结案,而是致力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通过将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督促履行等机制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特别是抓住判后履行前的关键节点持续发力做工作,有效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根本上修复了社会关系,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审:赵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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