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张勇
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发现问题线索,积极参与污染治理,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郑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举报途径、奖励范围、奖励实施等进行明确,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细则》对实施有奖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工业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工业噪声扰民;机动车冒黑(蓝)烟;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未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可依据《细则》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便能获得相应奖励。
根据违法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对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细则》将奖励分为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五个档次。对举报监测数据造假、暗管偷排等隐蔽性强、对生态环境危害性极大的行为,可获得最高2万元的奖励。
根据行政处罚额度,《细则》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追加奖励细则。被举报方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或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对举报人按金额最高项进行奖励。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办结,排污单位再次涉嫌违法排污的,可以继续举报,经承办单位查证确属违法行为的,可再次获得奖励。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取消其奖励资格;已经奖励的,收回奖金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奖励,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先后为准,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自行协商分配奖金。
为让市民安全、便捷领取奖金,统一实行银行转账,市民足不出户就能收到奖金。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民可通过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微信服务号、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郑州市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平台、“郑州环保有奖举报”微信服务号等电话、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网多种渠道进行举报,扫描对应的二维码快速完成举报,真正实现“随时随地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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