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冬天,淄博一家小餐馆里,老板娘张女士经历了人生最憋屈的一夜。她去劝阻醉酒顾客刘某不要磕桌子开啤酒,刘某不仅辱骂她,还挥拳三次将她打倒在地。情急之下,张女士抄起手边的啤酒瓶反击,导致刘某头部轻微伤。没想到,这一举动让她被警方认定为“互殴”,罚款200元并拘留5天。而刘某仅被拘6天。更离谱的是,事后刘某竟索要4万元赔偿,逼得张女士走上长达五年的诉讼之路。
为何正当防卫会被认定互殴呢?过去,类似案件中执法者常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一方面,基层警力有限,难辨细节;另一方面,法律对治安案件中的正当防卫缺乏明文规定,导致执法人员倾向于“息事宁人”。有网友吐槽:“难道非要被打残了才能自卫?那时候哪还有力气反抗?”
判决公布后,多数网友拍手称快:“醉酒打人还有理?反击还成错的了,活该被打么?!非要被打残了才算正当防卫?早该还老板娘清白!”但也有人追问:“拘留5天的精神损失、五年维权的成本谁来赔?”还有人称:“重要的是不用给对方赔钱了。本来就是对方不对,结果还要让你赔钱,这口气你能咽下?”
如今,张女士的餐馆恢复平静,但这场风波留给社会的启示深远:法律不应让好人畏手畏脚,而要让施暴者付出代价。毕竟,当挨打还手成了“错”,沉默或许才是最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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