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中旬,“3 名女子带 4 个孩子多次续面” 的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原本 8 月 15 日双方已经签了调解协议书,商家还向顾客道了歉,大家以为这事就过去了。可到了 8 月 16 日,当事顾客马女士却说不再和解,要起诉商家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
还有消费金额的事,之前商家说她们只花了 70 多元,马女士拿出付款截图,显示实际消费了 140 余元。马女士还提到,当初签调解协议时,说好不在网络上发相关视频,可餐馆老板签完后,就在自己账号上直播还发视频,先违反了协议,所以她觉得和解已经作废,必须起诉。
对此,有网友说,老板本来就宣传 “无限续面”,顾客一碗面续了两次,根本不算离谱,就算一个人吃,也可能续超两次,其实顾客没占到什么便宜。就算较真说不能一碗面多个人吃,顾客最多也就是点小问题,可老板侵犯肖像权、发不实信息涉嫌造谣,这是能直接上法庭的事,之后还想借此炒作,人品太次。
还有人扒出,餐饮行业 50% 利润不算低,140 元能赚 70 元,老板连几块钱的面都舍不得。而且这老板之前就有问题,被曝过拖欠厨师工资,还号称 888 元教全套面的做法配方,结果别人交了钱去学,就让人干服务员,除了下面条啥也不教,后来媒体去了,他又改口说学费要 3000 元。
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受法律特殊保护,商家没经过监护人同意,就把未打码的孩子视频发到网上,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已经侵犯了未成年人肖像权。而且双方签的调解协议里明确说了不能在网上发相关视频,老板签完后还直播、发视频,属于违约,马女士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责任。
对消费者来说,遇到权益被侵犯,像马女士这样拿出消费记录、协议内容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是很正确的选择。这事也给所有商家提了个醒,营销要诚信,做事要守法,尊重顾客的权益,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才是长久经营的根本,耍小聪明、搞套路,最终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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